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相关数据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浏览次数:0次
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8]29号)和学院评估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梳理如下,望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齐心协力,按要求高标准填报和提供数据。填报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要求
1、《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请党政办公室、计财处、教学资源服务中心、科技服务与工程实训中心负责完成,具体分工见附件4《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2、《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见附件2)
请组织人事部、教务处、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完成,具体分工见附件4《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3、《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见附件3)
请各系、国际交通学院负责完成。
二、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6月6日前将指定数据填报负责人上报给教务处。同时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14日(周四)下班前完成数据填报,并向教务处提交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一份。
数据填报关系学院声誉,是学院办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不明之处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李子成,林鑫鑫;联系电话:88621414,88621184。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
正文及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相关数据填报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