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次数:0次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夯实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学院决定举办2017年度教师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凡年龄在45岁(197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均要参加比赛,同时鼓励45岁以上教师、各部门兼课教师参加。
二、比赛流程
1、比赛采用初赛、复赛、决赛形式,初赛由各系(部)组织,复赛、决赛由教务处组织。
2、各系(部)教师初赛名单(附表1)、初赛工作安排请于5月9日前报教务处。机关教辅人员参加承担教学任务单位的初赛。
3、各系(部)按比赛标准和要求,请于6月20日前将初赛结果(附表2)提交教务处。
4、教务处按系(部)教师参赛人数的20%确定参加学院复赛名单,名单于6月底前公布。
5、复赛于本学期完成,决赛于9月底前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比赛奖项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优秀组织奖2个。
四、比赛内容
比赛的内容包括说课、讲课、微课。
1.说课。说课内容包括“说教材、说目标、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过程”五部分。说课要以教学实践为基础,全面把握说课内容。运用多媒体课件呈现说课内容。每位参赛教师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尽量做到脱稿说课。说课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做到说课内容与教学设计相吻合。
2.讲课。鼓励参赛教师使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制作要求:教学目标与学习对象明确;内容准确,无科学性错误,语言文字和符号规范;符合教学内容内在逻辑体系,体现认知规律;针对内容恰当选择和使用图像、音频、动画等媒体表现形式;整体风格统一、符合科学与年级特点、色彩协调,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简洁美观,可控性、交互性强,界面直观、友好,符合联想方式;参赛作品要求自己制作,不得抄袭、剽窃。
3.微课。以微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参赛教师围绕某个教学内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用于帮助学生完成个性化的自主学习,用于帮助其他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促进专业发展。参赛教师自选内容,录制成时长在5--8分钟的微课。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内容根据具体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要求,可以是教学内容分析与讲解,操作过程演示与示范等,根据实际需要,视频中可插入动画等媒体形式。
五、比赛要求
1、评委组成:初赛评委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一般不少于5人;复赛、决赛评委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授课时长:每位参赛教师比赛总时长控制在40±2分钟。
3、授课内容:复赛和决赛内容不得重复,否则决赛分数计0分。
六、评分标准
说课、讲课、微课三部分比赛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权重分别为:0.2、0.6、0.2,三者之和为最后得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4、5。
附件:1.系(部)参加初赛教师情况表
2.系(部)初赛结果一览表
3.说课比赛评分标准
4.讲课比赛评分标准
5.微课比赛评分标准
附件1:附件(1-5).docx
教务处
2017年5月5日